《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即将施行
来源: | 作者:gdsfx2014 | 发布时间: 2016-03-09 | 614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5年12月24日,《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1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江苏、湖北、辽宁后发布的第四个地方全民阅读促进法规。
《条例》规定每年4月23日为“深圳未成年人读书日”,进一步明确了推广未成年人阅读的责任主体,分别规定了公共图书馆、教育主管部门、文化主管部门针对未成年人阅读应当履行的职责。
     《条例》设计了阅读推广人制度,鼓励具有阅读推广专业知识和阅读推广实践经验的阅读组织和个人作为阅读推广人,为工厂、学校军营等单位提供公益阅读推广服务。
  根据《条例》,全市全民阅读发展纲要应当包括公共图书馆、大型实体书店等阅读设施规划及相关阅读资源配置;市区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全民阅读促进活动予以经费补贴,包括实体书店开展公益性阅读推广活动的和为有需要的新生儿家庭赠送婴幼儿读物、育儿指导用书等阅读资源的等等。据:《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