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 | 作者:gdsfx2014 | 发布时间: 2016-05-11 | 979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诚信自律公约》

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要求,营造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出版物发行市场,推动我省书报刊发行业健康发展,我会初拟了《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诚信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现将“公约发给所有会员单位,请各会员单位认真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510日前发回回执函。

联系人:黄广惠

电话:34295820(兼传真) 电子邮箱:gdsfx889@163.com

 

附件1:审议意见回执函

附件2《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

2016411

 

 

 

1

审议意见回执函

单位名称:(盖章)

是否同意“公约施行

            

对公约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如表格不够可另附页填写)

 

填报人:                                  

 



附件2

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


诚信自律公约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会员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的行为,推进全省书报刊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维护公平、公正、依法、有序的出版物市场竞争环境,保护出版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会员自律的基本准则是:诚信经营、文明服务、遵纪守法、自我约束,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第三条: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会员应当自觉遵守,同时倡导社会同行从业者共同遵守本公约。树立出版物发行行业的良好形象和职业道德风尚,服务社会,造福人民,是全行业出版物经营企业应负起的职责。


二、自律条款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出版物发行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接受各级政府、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监管和行业指导。


第五条:坚持发行、销售正版出版物,坚决抵制发行、销售非法出版物。


第六条: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弘扬社会正能量。


第七条: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出版物销售市场秩序。


第八条:诚信经营,正确处理行业内上下游、同业关系,抵制恶意拖欠货款行为。


第九条: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便民利民,引导阅读。


第十条:服务读者,服务社会,不断创新,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经营能力。


三、公约的监督与评议


第十一条: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负责组织本公约的实施。同时,有责任邀请有关部门共同作出违归违约的界定、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会员单位应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遵守公约情况的公正监督。对违反本公约,且造成了不良影响的,省发协可提请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规和法律责任条款作出处理,并向社会舆论曝光,并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后给予除名。


第十三条:会员单位之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自觉遵守本公约的态度协商解决,也可请省发协进行协调,以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


四、附则


第十四条:本公约经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公约由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