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全民阅读示范书店”授牌活动的通知
为推动我省全民阅读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发挥实体书店在公益阅读活动中的作用,2015年省委宣传部在全省书报刊发行业开展“全民阅读示范书店”授牌活动,深圳书城中心城等10家单位荣获“全民阅读示范书店”称号,10家示范书店还向行业发出了积极参加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的倡议书,在业界产生很大反响。为充分发挥该项活动的社会效应,扩大“全民阅读示范书店”的覆盖范围,省委宣传部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全民阅读示范书店”授牌活动,对积极推广公益阅读活动、促进全民阅读深入开展的书店授予牌匾。受省委宣传部委托,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承办该项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1、省内从事图书经营,证照齐全,正常经营的实体书店。
2、门店设立免费阅读区,在开展书香活动、公益讲座等公益阅读推广活动中成效显著的书店。
3、诚实守信,近三年来在经营上无违规记录和失信投诉。
4、已获得2015年“全民阅读示范书店”称号的书店不再参与。(一个书店多家书城的,2015年未评选的可以申报参评)
二、评选标准
1、书店布局合理,店堂环境优美,设计新颖独特,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各类引导标识明显,图书陈列有序,新书展示区能彰显出当前阅读热点和潮流。
2、服务人员着装整洁,语言亲和,导读导购,热情服务。
3、书店在卖场内设立免费阅读区,配置座椅等基本设施,免费阅读区既可以集中设立,也可以分布在书店多处,包括书店开设的可提供免费阅读的咖啡吧等场所。
4、常年举办公益讲座、读书分享会、故事会、组织名人名家进校园、进社区等公益阅读活动、以及与读者互动的体验式活动,举办健康有益的公益阅读活动,珠三角城市书店全年不少于20场,非珠三角城市书店全年不少于12场,场均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能提供活动图片、视频。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书香活动”影响大,效果好。
5、通过店堂海报、微信等自媒体发布图书推荐和公益阅读活动信息,引导阅读。
三、评选办法
书店申报;专家考察评选;报省委宣传部审定,评选结果挂网公示。授牌仪式在南国书香节举行。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见附件),在2016年6月20日前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联系人:李爱民、黄广慧;联系电话:(020)34295820 34295619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建基路85、87号省图书批发中心301;电子邮箱:gdsfx889@163.com
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
二O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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